股指期货境外市场操纵案例——股指期货系列报告之十五
摘要:
香港市场案例由不同时期的移动、联通操纵事件(2000、2001)构成,其中部分案
例与股指期货操纵有关。几个案例的操纵手法大体类似:预先获得信息,卖空正股
(或股指期货);发挥资源优势,顺势调整评级来满足股价变动需要,暗中反方向
操作股票和期指,利用资金优势配合打压正股和期货;平头寸获利。
韩国市场案例(2006)涉及Kospi200 股指现货、期货和期权三大市场,是机构在
到期日进行操纵的典型案例。股指期货结算价的确定方式是影响操纵难易程度的重
要因素。Kospi200 期货、期权采用现货收盘价为结算价,为尾盘操纵提供了便利。
资金优势在操纵过程中起了决定作用。
印度市场案例(2004、2007)中Sensex30 指数和成交量的剧烈变化源于巨量外资
进出。1998 年以来,印度股价变动与外资流入的相关性非常明显。外资在Sensex30
指数占有较高比重,并且外资进出对印度市场影响明显,不排除其通过操纵指数在
期货获利的可能性。
晨会纪要
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8 of 10
我们曾在报告《从权证投机窥期指操纵》(07.07.09)中,分析了沪深300 指数期
货的可能操纵模式,并对通过操纵现货、进而操作期指的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数
据测算。当时的研究背景是银行业在沪深300 指数处于绝对权重地位,其他行业(石
化、电信等)行业尚未与银行业形成牵制地位。随着电信等行业大盘蓝筹回归,沪
深300 权重行业分布可能发生变化,尽管如此,我们前期的研究结论仍具有相当的
适用性。
我们前期关于期指操纵的研究基于一定前提假设,在设定的操纵框架下测算,没有
考虑内幕信息、机构评级等因素。而实际中的操纵模式可能更为复杂。我们认为,
未来我国推出沪深300 指数期货后,尽管操纵行为必须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与惩罚
代价,尽管可能是偶发事件,但操纵行为仍可能发生,这可从决定操纵发生的宏观
与制度环境、市场与行为前提进行分析。
总而言之,我们认为期指操纵行为需辩证地从正反两方面来看。一方面,期指操纵
是需要资金或信息优势、面临较大风险的偶发行为。另一方面,目前我国的制度与
市场环境,不能完全杜绝操纵行为的发生。相配套的措施是,加强期、现货市场的
联合监管,加大违规惩罚,从事前与事后降低违规行为的频率与影响。
(蒋瑛琨、杨喆)


作者:泉州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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